第一条 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全责,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推动廉政建设的不断细化。
第二条 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不定期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全体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结合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业务以及风险点,对本月的廉政防控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
第四条 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深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理解。
第五条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学习制度:
1.充分利用好每周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2.做好授课人安排,做好学习笔记,记录要详细、工整,做好学懂、学透。
3.严格学习日的请销假制度,对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择时进行补课。
4.认真开好“三会”定期召开研讨会、每月一次总结会、下步工作安排会。
第六条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检查制度
1.每月或根据上级要求,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2.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及时解决和落实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各办公室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抓不懈,杜绝形式主义。
4.要严格落实该项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七条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析评价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的工作分析会,征求意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对本单位的廉政形势进行分析并成书面材料,并向全体工作人员报告。
3.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让每一位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当前国家和学校廉政建设的形势,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时时关必和重视廉政工作。
4.做好备案、整理、统计工作,制定具体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