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章的保管
1.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专柜保管。
2.严禁员工私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领导同意确认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部门领导同意确认,办公室有权拒印。
2.用章须先经部门领导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3.《印章使用登记表》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4.用印后该《印章使用登记表》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员留存,定期整理后由办公室归档。
5.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等。
三、责任
1.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报告。
2.必须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