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提交录像片制作申请表及录像片文字稿本;
2.制作单位负责人审批;
3.制作单位与申请单位碰头协商具体拍摄时间、场地及相关事宜;
4.制作单位进行人员分工、调配拍摄设备;
5.分镜头拍摄与后期编辑;
6.工作过程中主创人员负总责,督促各部门人员尽职尽责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与设备使用记录;
7.工作完成后,请申请单位进行审片,审核后填写审核意见表;
8.主创人员完成录像片档案整理及光盘备份;
9.工作完成。
注:所有工作每周一上午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汇报。